海南農墾神泉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對《關于農業用地清理規范管理承包租賃農用地價格實施辦法》的補充規定(二)
根據工作實際和有關規定,經神泉集團黨委擴大會和神泉集團第一屆職工代表大會主席團會議研究,決定對《關于農業用地清理規范管理承包租賃農用地價格實施辦法》補充規定如下:
外來土地租賃戶,凡在2017年8月28日前簽訂《土地租賃合同》的,2017年度土地租金按每畝1000元減免50%收取,按新指界的實際面積征收;已按每畝1000元繳交2017年土地租金的,超額部分沖抵下一年度的土地租金。2017年8月28日后簽訂《土地租賃合同》的,2017年的土地租金仍按神泉集團第一屆職工代表大會第一
次會議通過的每畝1000元執行。
海南農墾神泉集團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3日